| 公开征求《关于明确全市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意见的公告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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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》,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,规范收费行为,根据国家、省有关规定,在前期调研和成本监审(成本调查)的基础上,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《关于明确全市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。 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于7月25日前通过信件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成本调查监审科。 通讯地址:日照市北京路158号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监审科(邮编:276826) 联系电话:0633-8775536; 联系邮箱:rzfgwcbdcjsk@rz.shandong.cn。
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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