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日照市发展改革委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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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市发展改革委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32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
日照市发展改革委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,并通过验收。按照《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》要求,拟按程序实施销号,现将该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: 一、整改任务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问题反馈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依然突出。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结构性、根源性压力仍处于高位,“十四五”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。二、整改目标完成省下达的“十四五”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。 三、整改措施 压减煤炭消费总量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确保按时完成省下达煤炭消费压减目标任务。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,到2025年,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左右。 四、整改成效 (一)制定印发《日照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》。明确重点领域与重点行业控制目标,细化任务举措,科学有序推进煤炭消费总量压减。 (二)建立煤炭消费定期分析机制。定期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数据进行调度,动态跟踪重点耗煤企业用煤情况,及时研判煤炭消费趋势,强化过程管控。 (三)严控新增耗煤项目。严格执行《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》,对新上耗煤项目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,从源头控制煤炭消费增量。 (四)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。2022年以来,加快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,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。重点推进三一重能日照50万千瓦风电、华能长岭5.6万千瓦光伏等集中式风电、光伏项目建设,支持工商业及户用分布式光伏有序并网,加快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。 初步测算,按照省考核口径,我市完成“十四五”期间省下达煤炭消费压减目标任务。截至2025年11月底,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300.19万千瓦,完成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左右的目标任务。 五、验收情况 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1月7日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销号验收并通过验收。 六、公示时间 拟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23日(十个工作日)。 七、受理部门 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58号)。 八、受理电话 0633—8776020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向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名书面反馈。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,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。
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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